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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9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可知:2023年2月7日—28日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报名于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于2月28日18:00截止。
官方原文如下:注意本文只选取涉及初级会计内容
鲁财会〔2023〕1号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要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3年5月(初级)举行。现就我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还不清楚的可点击免费查询>>2023年初级会计报考资格查询
(六)本通知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七)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后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会计工作年限从第一学历毕业时间算起。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八)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考点由各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确定,系统自动分配考点、考场、座号。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3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
级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初级 | 5月13日至17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17日举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7日—28日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报名于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于2月28日18:00截止。为了保证考生及时报考,小编建议考生可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2023年山东省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缴费时间,助您顺利完成报考。点击查看>>2023年全国各省初级会计证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汇总,随时更新!
报考人员应于缴费完成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截止后系统关闭,不再接受补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index.html)、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2.初级资格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注册并填报个人有关信息,经所选报名点审核通过后缴费。
四、注意事项
(一)我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2023年4月12日前,在山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山东会计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二)会计初级资格考务费每科次56元。
(三)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缴费等事宜,填报信息应真实完整,照片应人脸清晰、亮度适中。报考人员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缴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应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有关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当年中级资格考试不能举行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五)考试结束后,将对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确认为雷同试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财政局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市财政局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市财政局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市财政局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5日
以上内容是山东省财政厅发布:2023年度山东省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工作通知(2月7日-28日)信息,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3年初级会计备考指导、各科考点内容,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