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支票
环球青藤·2019-03-13 11:11:20浏览 收藏
【考点五】支票 ★★★▲
| 授权补记 |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
| 付款 | ①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而非支票本身无效。 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
| 空头支票 | 出票人的存款金额不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付款人不予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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