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5年北京城乡规划师免考过渡政策

环球网校·2025-06-27 08:46:03浏览62 收藏18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2025年度累计通过全部科目,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如未能累计通过全部科目,2026年度按新制度规定报考,原免二科级别下已合格科目成绩无效。2024年度报考免二科级别且无合格科目成绩的人员,2025年度按新制度规定报考。

2025年度累计通过全部科目,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如未能累计通过全部科目,2026年度按新制度规定报考,原免二科级别下已合格科目成绩无效。2024年度报考免二科级别且无合格科目成绩的人员,2025年度按新制度规定报考。

一、2025年北京城乡规划师免考过渡政策

(一)参加3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一科”级别)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符合上述(一)第5、6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

(二)免二科级别过渡政策

根据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关于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政策过渡期内原免二科级别考生报考和有效成绩衔接工作的说明》,为保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旧考试制度平稳过渡,2024年度报考免二科级别且存在部分合格科目成绩的人员,2025年度可继续报考免二科级别,如在2025年度累计通过全部科目,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如未能累计通过全部科目,2026年度按新制度规定报考,原免二科级别下已合格科目成绩无效。2024年度报考免二科级别且无合格科目成绩的人员,2025年度按新制度规定报考,不再适用免考《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的政策。

(三)报名条件说明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报名条件中所指的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包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监管工作。

3.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二、北京城乡规划师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勘察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9〕1180号)规定,本项考试客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2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因电子票据查验有效期为一年,请考生及时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称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三、2025城乡规划师冲刺福利>>点击进入免费兑换

2025城乡规划师课程免费兑换

以上就是小编为各位考生带来的“2025年北京城乡规划师免考过渡政策”相关内容,如有更新后的城乡规划师考试信息,小编会及时整理发布!同时,环球网校为大家准备了考试真题及解析、高频考点等资料,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即可获取!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