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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为6月24日-7月1日,报名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环球青藤·2026-06-05 13:41:12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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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人事考试网6月5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6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2026年辽宁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为6月24日9:00-7月1日24:00。
2026年辽宁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为6月24日-7月1日,报名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辽宁人事考试网6月5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6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2026年辽宁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为6月24日9:00-7月1日24:00。

部分原文如下:

一、2026年辽宁城乡规划师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需严格遵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确保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对考生进行一次性告知、核查报考资格、实施日常监管,并对不实承诺行为进行处理。

二、2026年辽宁城乡规划师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6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时  间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6月24日9:00-
7月1日24:00
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
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
http://www.lnrsks.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6月24日9:00-
7月2日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核查
按本文件“资格核查与监管”有关要求办理。
6月24日9:00-
7月3日24:00
网上缴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网上支付缴费流程”说明。
9月4日9:00-
9月13日24:00
下载打印
准考证
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小编建议考生可填写文章上方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将及时为提醒您辽宁2026年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等信息。点击查看/收藏>>2026年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汇总(实时更新中)

(三)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需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自即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请务必妥善保管。若未完成注册,则无法进行考试报名。点击去>>>2026年城乡规划师报名入口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务必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若在线核查结果为“未通过”,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若存在不符情况,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报考人员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待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报考人员提前预留出充足时间,尽早完成用户注册。

3.若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则不影响后续报名,但需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进行人工核查。鉴于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请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避免影响报名进程。

4.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辽宁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报考人员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考人员需对照片质量负责,若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将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地市及核查点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审核点(见附件)。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并以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他人代为承诺。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因不实承诺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若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可撤回承诺。一旦报考人员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以下报考人员需通过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协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开展线上资格核查工作。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定了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对于已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3)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

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需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及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以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需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依据相关工作规定,考试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承诺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报考条件。

针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3。

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在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照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尤其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做好随机抽查结果的记录与存档工作。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针对无法在线核查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要求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运用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线上重点核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4.现场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需携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前往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

(6)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免一科”级别)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本文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八)收费

1.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95号)文件规定,《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科目收费标准为63元/科,《城乡规划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67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需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在辽宁人事考试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平台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8位查询并下载本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三、2026年辽宁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3号)规定:点击查询>>>是否符合2026年城乡规划师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本规定所指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包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监管工作。

(二)符合报名条件中第5项、第6项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一科)。

(三)根据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关于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政策过渡期内原免二科级别考生报考和有效成绩衔接工作的说明》,为保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旧考试制度平稳过渡,2024年度报考免二科级别且存在部分合格科目成绩的应试人员,2025年度可继续报考免二科级别,如在2025年度累计通过全部科目,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如未能累计通过全部科目,2026年度按新制度规定报考,原免二科级别下已合格科目成绩无效。

(四)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报名条件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报名条件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五)报名条件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六)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2026年辽宁城乡规划师考试大纲

2026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0〕190号)中附件所列内容。

点击查看/下载>>完整版《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

点击查看/下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增补内容

点击查看完整版报名公告>>>辽宁—关于做好2026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6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备考福利

1.免费去学习>>>2026年城乡规划师精讲班免费课程

2.免费查看/下载>>>2026年城乡规划师学习计划

3.免费查看/下载>>>2025年注册城乡规划师《管理与法规》真题及答案

4.免费查看/下载>>>2025年注册城乡规划师《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

5.免费查看/下载>>>2025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原理》真题及答案

6.免费查看/下载>>>2025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实务》真题及答案

以上就是“2026年辽宁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为6月24日-7月1日,报名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的所有内容,城乡规划是考试高频考点、备考技巧、模拟试题及各科历年真题,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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