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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0年造价员初始及变更注册第三批领取证章通知

|0·2010-07-14 15:33:27浏览0 收藏0

  (第三批)

  1、附件名单内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即日起请于每周二、三(其他工作日不予办理)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8室领取证章。

  注意事项:

  (1)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

  (2)升考“审核”权、增项专业及市州内变更的人员还须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跨市州变更、跨省(机构)变更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照片及原执业专用章。

附件:2010年全国造价员初始注册及变更注册第三批领取证章》名单

  省造价站综合科518室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2010年造价员考前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更多资讯请访问:造价员频道    造价员考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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