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0年造价员初始及变更注册第三批领取证章通知
|0·2010-07-29 15:50:27浏览 收藏
1、附件名单内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即日起请于每周二、三(其他工作日不予办理)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8室领取证章。
注意事项:
(1)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
(2)升考“审核”权、增项专业及市州内变更的人员还须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跨市州变更、跨省(机构)变更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照片及原执业专用章。
省造价站综合科518室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2010年全国造价员初始注册及变更注册第三批领取证章》名单
·2010年全国各地造价员考试时间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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