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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征收、征用集体土地的政策规定"知识点是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重点,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16日,为帮助考生顺利备考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征收、征用集体土地的政策规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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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征用集体土地的政策规定(掌握)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
对于征收的集体土地,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用地单位只有土地使用权。
(二)征收土地批准权限的规定
1.在征地报批前,(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为您整理)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做三项工作:
2.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被征收土地的集体组织和个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3.征收土地批准权限的规定:
(2013多选)下列征收集体土地中,属于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有( )。
A.基本农田10hm2 B.基本农田20hm2
C.其他土地60hm2 D.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hm2
E.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40hm2
【答案】CD
(三)申请征地不得化整为零
一个建设项目需要征收的土地,应当根据总体设计一次申请批准,不得化整为零;
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当分期征地,不得先征待用;
铁路、公路和输油、(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为您整理)输水等管线建设需要征收的土地,可以分段申请批准,办理征地手续。
临时用地
1.由建设单位向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机关提出临时用地的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后方可使用。
2.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最多不得超过2年,并不得改变批准的用途,不得从事生产性、营业性或其他经营性的活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
3.临时用地超过批准的时间,可再提出申请,不退地又不申请的按违章用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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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被征地单位和农民进行安置、补偿和补助
征收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
①土地补偿费;
②安置补助费;
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五)联营使用集体土地政策
联营企业使用集体土地两种方式:
①按照国家建设用地的规定实行征收;
②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协议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
(六)征收土地公告
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为您整理)、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后,10日内应以书面或其他形式进行公告。
注意两个公告
(七)合理使用征地补偿相关费用
耕地占用税用于土地开发和农业发展;
菜田基金、土地复垦费、土地荒芜费、防洪费用于菜田开发建设和土地的调整和治理;
征地管理费用于土地管理部门的各种业务开支
(八)特殊征地按特殊政策办理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安置费用,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2.征收林地、园林等按林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
3.征收土地发现文物、古迹、古树等应报主管部门处理后方可征地;
4.迁移烈士墓、华侨墓按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5.用地范围内的国防设施,经协商后方可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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