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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2号公告精神,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已开始,时间2010年2月22日至2010年3月22日截止。网址:(国家医学考试中心)http://www.nmec.org.cn。请各单位抓紧通知相关人员,具体报名事项详见该网站公告。同时按照公告要求将考生资格进行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2010年3月24日至4月2日。
二、资格确认需提交材料:(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名申请表二份(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2)小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统一复印在A4纸上,将照片贴于空白处)。(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5)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试用期合格证明一份,由各医疗机构填写,医疗机构法人签名,单位盖章,一年试用期限是从2009年8月31日至2010年8月31 日,专科满二年或中专满五年的试用期期限是从2008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或2005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四、考试费用:根据浙价费(2001)125号文件规定,先上交报名费10元,实践技能考试费120元。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后再上交笔试费用,医师130元、助理医师120元。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抓紧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附件: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2号
联系电话:85019824
平湖市卫生局
二0一0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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