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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摘要 广州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0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计划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94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08〕第132号)的文件精神,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2009年度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9年5月9、10、16、17日举行。现将本考点报名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时间

  1.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11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共65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9-10、16-17日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11:00-12:30

  专业知识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16:30-18: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其他49个专业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专业知识5月9日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10日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二、报考条件

  1.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护理学(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①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③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护理学(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3.其它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4.报名参加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

  三、本年度考试的一些变化

  1.本年度考试实际分为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护理学士外其它专业)两部分,报考系统分为两个入口,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登录相应的入口进行报名,考试管理机构也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从相应的入口登录系统进行操作(用同一个用户名和密码)。

  2.从2009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级资格将增加重症医学(专业代码114)1个专业类别。

  3.因书面文件至今未下达,上级主管部门尚未召开工作会议,有关2009年在校毕业生参加护士学(士)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问题仍未完全明确,我们将在明确后另发相关通知。此类考生可先进行网上报名,等明确后再办理有关报考手续。

  四、报名工作程序和计划安排

  (一) 考生网上预报名

  工作期限:2008年12月17~2009年1月7日

  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或http://www.hhrdc.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然后按有关要求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相应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请参照网上报名须知和附件2。

  (二)报名点现场确认的相关手续和程序

  1.办理确认手续的报名点及其受理对象、工作期限

  (1)广州市卫生局直属各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南方医院各报名点:受理本单位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期限:2008年12月23日~2009年1月5日(周六日休息);

  (2)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报名点(设在各区、县级市卫生局人事科):原则上受理本区(县级市)卫生局直属单位考生集体报名确认,工作期限:2008年12月23日~2009年1月5日(周六日休息);其中花都、番禺、增城、从化、萝岗、南沙6个报名点另需负责安排本区辖内社会医疗机构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确认截止日期可延长至2009年1月10日;

  (3)南方人才市场报名点(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西座8楼人事代理部,咨询电话:85239422,85592561): 受理对象为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6个区辖内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许可证须在上述各区卫生局或广州市卫生局注册)或非上述各区卫生局直属单位的医疗机构考生,集体报名或考生个人报名均可,工作期限:2008年12月23日~2009年1月10日(周日休息);集体报名且人数较多的单位可提前预约、联系,南方人才市场报名点可上门办理业务。

  (4)报考护理学(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可在单位报名;未在医疗机构工作但人事档案在广州的,可由档案存放单位代办确认手续,或到南方人才报名点办理(报名表须提交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在医疗机构工作,且人事档案不在广州的,请回人事档案所在地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5)因工作调整,本考点(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西华路534号)将不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现场确认所须携带的材料

  (1)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所需携带材料:①网上录入信息后打印的《考试报名表》(须加具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②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③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在教学或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⑤相片页(粘贴有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相片两张(与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相片同底)。所有复印件材料须经单位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审核公章。

  (2)其它专业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所需携带的材料:请参照附件4。

  3.报名点受理、审核,考生签名确认

  工作人员在接到考生报考材料后,应当场审核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完毕后将原件退回给考生本人,留下复印件(须盖审核章);初步审核考生报考资格,资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对于初步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报名点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名,将确认单附在考生报考材料后面一起装订。

  4.交费、报名结束

  考生核对报考信息无误,交费后报名结束。考务费:初级资格(包括士、师级)按每科目50元收取,中级资格按每科目70元收取。

  5.报名确认工作其它注意事项

  (1)在考点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各报名点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对其适当调整,制订本报名点工作计划。请考生留意所在报名点的公告,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将视作无效。

  (2)报考护理学(士)的2009年在校毕业生,因涉及某些报考条件尚未最后明确,建议于2008年12月26日之后才咨询所在报名点并办理有关手续。

  (3)对报名点的确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可拨打考点监督电话:81084245。

  (三)报名点审核、上报材料的时间及要求

  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应再组织人事干部对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立即通知考生并退回有关材料,删除其网上报名数据。审核合格材料的上报时时间:花都、番禺、增城、从化、萝岗、南沙和南方人才市场等7个报名点为2009年1月12日;其余各报名点:2009年1月6日。考生所有报考材料应一次性提交,材料不完整的考生将被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材料整理要求:①每份材料均要求有审核意见和审核人签名;②在所有考生申报表的左上角,盖上本报名点代码和名称的印章,便于查找分类;③交材料时应将护士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材料分开,其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材料要按级别分开;④对于有疑问的材料应该单列出来,并做好明确标记。

  五、考生现场确认之后的工作

  1.2009年1月25日之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报考状态,如不通过,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2.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09年4月10日至5月8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期参加考试。

  3.考后2个月内将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届时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4.考生成绩单及资格证由各报名点负责分发。

  六、其它事项

  1.考试指导用书的购买问题:考点不办理统一订书手续。如需要集体订书的报名点或单位可直接与有关图书公司联系。为方便考生购买、预订指导用书,将有书商于现场确认期间在南方人才市场报名点设点现场售(订)书。

  2.有关本次考试的最新工作动态,请密切留意广州卫生信息网上的最新公告,或咨询QQ:654660268(广州卫生考试),E-mail:654660268@qq.com。

  附件:1. 2009年度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2. 2009年卫生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3. 2009年卫生资格考试相片页;

  4. 2009年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所须提供材料。

  广州卫生资格考试中心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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