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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卫职办〔2008〕5号转发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会医疗机构:
现将《关于做好我区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职办〔2008〕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南宁市考点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提出如下:
各单位请于2008年8月2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统一将参加考试人员材料报南宁市卫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街5号原市卫生局7楼,联系电话:2630909、2611625),逾期将不再受理。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8月20日前送审单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六城区、经开区、有关企事业单位、民营医院、个体诊所。
二、六县卫生局送审时间:8月21日上午上林县,下午马山县;8月22日上午宾阳县,下午隆安县;8月25日上午横县,下午武鸣县。
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卫生信息网(http://www.nnws.gov.cn)查询。
南卫职办〔2008〕5号转发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doc
南宁市卫生局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