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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自2008年8月12日9时起,至8月24日17时止,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高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2008年毕业生可到所在单位或所在区县卫生主管部门报名参加2008年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详情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并自行网上预报名。
咨询电话:85053621 85053618。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
南通考点考试办公室
2008年8月11日
?08护理学专业初级护士(师)考试辅导方案
?老师指点:如何顺利通过卫生职称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