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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人事局,有关大中专院校、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护士条例》和有关规定精神,为做好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经国家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定于今年10月为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按照鄂人职管[2008]25号和鄂卫人才发[2008]1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有关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资格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2008年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设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10月11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10月12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1、网上报名:自8月12日9点开始,护理、助产专业2008届毕业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在网站上进行预报名,网上报名截至时间为8月24日17点。填写报名信息时,考生可选择毕业学校、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三者之一作为报考单位,并根据报考单位所属,选择相应考点。网报成功后,考生个人打印《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统一上交到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上交到学校或档案存放单位),由单位集中上报到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即考点、报名点)。
2、现场确认:报名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为8月13日-26日,考生单位或考生本人携考生《申报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至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即考点、报名点)进行确认。其中,考生《申报表》上报考单位名称必须与加盖的印章名称一致。考点或报名点审核、确认考生报考信息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考生单位工作人员或考生签字后,现场确认工作完毕。
3、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分考点、考区两级进行,其中十堰(神农架)考点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27日-30日,湖北考区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31日-9月7日。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湖北考区审核,考区审核通过的考生,方为报名成功。
4、准考证打印:9月25日-10月10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及效用
考试成绩仍采取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考试科目。通过4个考试科目者,由考试机构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为初级50元/科/人,4科共计200元,由各单位或考生个人在报名现场确认后缴费。
2、有关考试复习用书、考试大纲等资料,由考生报名时自愿向各单位或报名点预订,由考点汇总后报考区统一征订。考生也可自行网上申购或在书店购买。
3、各地卫生、人事部门要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十堰市人事局 十堰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