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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1〕4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老师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及时间
考试语种为英语,级别为二级和三级。考试时间:上半年为5月28、29日;下半年为11月12、13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务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符合笔译免试条件的人员,请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见附件2),在报名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地点: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二楼,电话:0731-84688383)进行资格审查并同时交表。符合口译免试条件的人员,请携带两张一寸照片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见附件2)在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报名表。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我省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笔译考试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3月14日―18日为上半年报名时间;9月5日―9日为下半年报名时间。笔译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 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照片(照片必须与本人相貌一致,否则清出考场并作违纪处理。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30KB,像素大致为400×300,扫描照片设置200dpi),并在网上银行缴费,即完成报名手续。报名联系电话:0731-82688018(技术咨询),0731-82219154(考务咨询)。笔译考试的准考证请于考试前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口译考试的报名、考试由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地点:长沙市麓山南路36号,湖南师大外国语学院2楼210室,电话:0731-88872294,报名时请携带两张一寸照片)。
四、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英、英中词典各一本。
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应考人员除携带黑色墨水笔外,还应携带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586号)规定,我省2011年度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1、二级笔译每人450 元(其中上缴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每人360元);2、三级笔译考试每人390元(其中上缴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每人300元)。口译考试的收费请咨询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六、考试组织实施
我省2011年度二、三级笔译考点设在长沙。笔译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由省国际人才智力交流协作中心和BFT考点组织实施。有关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等请直接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桥24号,联系电话:(010-68995947、010-68328249,邮编:100037)。
附件:1、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湖南考区)工作计划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3、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