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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时间为5月25,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和唐山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其他“地市”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设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其中,英语一级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三级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法、日、阿语一、二、三级均在上半年举行;俄、德、西语一、二、三级均在下半年举行。我省笔译考试只开考英语语种。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事宜由河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负责。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联 系 人:田红
联系电话:0311―80788519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
三、报名方式
2014年上半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 月15日至3月7 日17 时 30 分, 报 考 人员 可 登 录 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2014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3月15日17时30分前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一级英语笔译或符合二级笔译免试条件报考人员,于3月15日前从网上打印报名表,并持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二级翻译证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到河北省人事考试局216房间进行资格审查(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
电话:0311-83824748,83813878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可从网站下载、复印。
各市考试机构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切实做好考试信息的宣传工作,并于网上报名期间登录网站,熟悉网上报名流程,做好相关服务。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省局将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反馈石家庄市和唐山市,用于试卷预订、准考证打印等考务管理工作。试卷预订采用GPTMIS系统,试卷预订单由系统自动生成。两市在收到报名数据后,及时打印试卷预订单、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生成的试卷预订信息一并于4月9日前上报我局职称考试处;4月25日前上报GPTMIS考试数据库、和考场资源表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5月7-21日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一级英语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一个科目。二级、三级英语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两个科目。
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 “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试卷袋中装有草稿纸,考试时与试卷一并发放,每位应考人员一张,用于考试。考场另备有草稿纸供应考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各语种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答题纸上作答;各语种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均在答题纸上作答。考试采取全国统一阅卷。
五、根据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我省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笔译考试笔试费每人25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200元);二级笔译考试笔试费每人28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80元),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笔试费每人14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90元);三级笔译考试笔试费每人25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0元)。
六、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七、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石家庄市和唐山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局职称考试处。
八、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九、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