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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次注册消防工程师替代人员考试认定成绩的通报
南疆指挥部,各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根据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及其过渡期政策要求,经自治区人才市场组织考试,现将第三次注册消防工程师替代人员考试认定成绩通报如下:
本次考试试题满分100分,其中单选题25分、多选题60分、判断题15分,分别在乌鲁木齐市人才市场、自治区团校设立考场。全区共有895人报名参加考试,229人合格,考试成绩详见《第三次注册消防工程师替代人员考试认定成绩册》(附件),合格成绩为60分。对考试合格人员,总队将颁发《注册消防工程师临时资格证》,证书有效期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附件:《第三次注册消防工程师替代人员考试认定成绩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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