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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相关事宜
笔译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该软件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网址:www.cpta.com.cn)或网报平台下载。
(一)考试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参照各级别报名条件,自行确定是否达到报考要求。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的要求注册、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1.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30日;
2.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31日。
(二)参加一级翻译笔译考试的报考人员、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和中国台湾居民,在成绩合格后领取证书时,须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证书领取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证书。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201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中国台湾居民须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试的报考人员须持通过国家统考取得的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翻译专业职务证书;
4.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登录网报平台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1.上半年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19日至23日;
2.下半年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11月3日至7日。
(四)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区县人事考试机构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1.上半年考试领取发票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8月24日;
2.下半年考试领取发票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
口译
根据北京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北京地区201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2015年北京翻译资格口译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参照各级别报名条件,自行确定是否达到报考要求。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下同)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1.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30日;
2.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31日。
(二)参加一级翻译口译考试的报考人员、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和中国台湾居民,在成绩合格后领取证书时,须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证书领取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证书。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201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中国台湾居民须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报考一级翻译口译考试的报考人员须持通过国家统考取得的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翻译专业职务证书;
4.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或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准考证。
1.上半年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5年5月19日至22日;
2.下半年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11月3日至6日。
(四)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区县人事考试机构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1.上半年考试领取发票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8月24日;
2.下半年考试领取发票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