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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考试笔译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5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为做好201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半年 | |||
5月24日 | 上午 | 09∶30-11∶30 | 笔译综合能力 (二、三级;英) |
下午 | 14∶00-17∶00 | 笔译实务 (一、二、三级;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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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 | |||
11月8日 | 上午 | 09∶30-11∶30 | 笔译综合能力 (二、三级;英) |
下午 | 14∶00-17∶00 | 笔译实务(二、三级;英) |
广西考区只安排有英语专业翻译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第十四条的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对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两个科目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广西目前只有5所高校符合申请免试: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名程序,方为报名成功。
参加一级翻译考试或参加二级翻译申请免试的新报考人员还须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其他报考人员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以档案库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报考人员。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报考人员办理。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
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填报时间:
上半年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上午9∶00至2015年3月26日下午17∶00。
下半年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上午9∶00至2015年9月7日下午17∶00。
(二)现场资格审核
1.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上半年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3月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下半年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9月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 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
3. 提供材料和办理方式。(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等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须办理现场资格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其他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
上半年缴费时间:2015年3月6日上午9∶00至2015年3月31日下午17∶00。
下半年缴费时间:2015年8月20日上午9∶00至2015年9月10日下午17∶00。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14〕146号文件规定,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250元,报考二级翻译笔译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140元,报考三级翻译笔译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125元。
4.票据领取。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5年4月7日-2015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票据。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 在资格审核期间,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上半年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5月18日上午10∶00至2015年5月24日下午14∶30。
下半年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11月2日上午10∶00至2015年11月8日下午14∶30。
五、试题类型
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次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应试人员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所有科目当年当次全部通过为合格。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查询。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