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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上半年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4日
上午 9 :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
下午 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人社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原人事部、国务院中国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中国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
(三)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学校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在校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206所)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见附件1和2。
(四)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中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5年度上半年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请首次使用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的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具体要求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的"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3)。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审查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14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报考二级、三级全部科目考试的新考生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二级部分科目免试的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在校研究生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时间安排
时 间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3月 5 日 9:00—3月26日24:00 | 网上报名 |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 |
3月 5日-3 月27 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 16:00, 周六、日休息) |
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 |
按本文件 "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
3月 5 日9:00—3月29日24:00 | 网上缴费 |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
5月15日9:00—5月21 日24:00 | 下载打印 准考证 |
缴费考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 |
2015年度上半年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4〕41号文件规定,一级笔译考务费250元/科,二级笔译考务费为115元/科,三级笔译考务费为100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四)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
(一)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
(二)《笔译实务》科目均在答题纸上作答,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英、英中词典各一本。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一张草稿纸,考试时与试卷一并发放,考后收回。
(三)《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均在答题纸上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参加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报考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考试大纲、教材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宜可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68995947、68328249。
十、其他
我省2015年度上半年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40
省直审核点咨询电话:024-23447330
各市审核点咨询电话见附件3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成绩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