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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肠梗阻的治疗原则与非妊娠期相同。非绞窄性肠梗阻可在严密观察下保守治疗,禁食并进行胃肠减压、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抗生素预防感染,如48小时仍不缓解,应尽快手术。解除肠梗阻和进行适宜的产科处理。绞窄性肠梗阻不论发生在妊娠的任何时期,均应尽早手术。
肠梗阻发生于妊娠早期,经保守治疗缓解者可继续妊娠。需手术治疗者,应先行人工流产,部分患者流产后梗阻可自行缓解。妊娠中期如无产科指征不必终止妊娠,术后适当应用保胎药。妊娠晚期可先行剖宫产术再行肠梗阻矫治术。假性肠梗阻是结肠功能紊乱所致的非器质性肠梗阻,多发生在妊娠晚期和分娩期。可予胃肠减压、肛管排气、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如保守治疗72小时无好转,或X线提示结肠扩张已达9~12cm时,则应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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