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摘要】环球网校整理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对大家了解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有帮助,网校还会继续关注会计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时分享给大家帮助大家时刻了解会计行业的政策变化情况,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网校会计实训频道!
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将“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事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登陆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进入首页右下方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9日。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 ,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实践操作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