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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度卫生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临沂考区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到我市,现将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领取。(特别注意:不对考生个人发放,合格人员严格按照报名点统一到单位驻地所在县区人社局递交办证材料,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二、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自本通知附件下载打印,所在单位盖章,贴与准考证同底的一寸照片)一份;
2.本县区或市直单位合格人员花名册(自本通知附件下载填写打印),办证材料请务必按证书管理号排序;
3.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所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三、证书领取的有关规定要求
(一)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二)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可自行查阅)处理。
四、办证材料申报时间
自相关证书领取通知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办证材料,过期不再集中办理。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五、证书领取时间
各县区或市直单位在办证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后两周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证书领取手续。请考生耐心等待,按照县区或单位告知的时间由所在单位及时到办证材料递交地领取证书。
六、领取地点和联系方式
序号 | 办证材料审核点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兰山区 | 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11号楼二楼东北角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8198534 |
2 | 罗庄区 | 罗庄区财税大厦16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老师科 | 8243206 |
3 | 河东区 | 河东区东夷大街,区行政中心院内西北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5楼,人事考试中心 | 8381625 |
4 | 郯城县 | 郯城县人防大厦14楼,郯城县人事考试中心 | 6107409 |
5 | 兰陵县 |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2楼教育培训科(县政府大楼北边) | 15753920188 |
6 | 沂水县 | 沂水县正阳路19号,沂水县人民政府四楼沂水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2219959 |
7 | 沂南县 | 沂南县人社局服务中心一楼大厅C区5-6号窗口 | 3880805 |
8 | 平邑县 | 平邑县城银花路与明生路交汇处南200米路东、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楼3号窗口 |
15269967216 |
9 | 费县 | 费县人社局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2110202 |
10 | 蒙阴县 | 蒙阴县叠翠路189号,蒙阴县人社局二楼人事业务大厅 | 4270703 |
11 | 莒南县 | 莒南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莒南人社局办公楼703室 | 15725395900 |
12 | 临沭县 |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沭新东街18号二楼大厅东南角42号窗口) | 2131308 |
13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高新区新华路39号管委会办公大楼234室 | 7958553 |
14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9楼党工委组织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8800512 |
15 | 临港经济开发区 | 临港经济开发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 | 7667637 |
16 | 蒙山旅游区 | 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19办公室 | 5251787 |
17 | 市直 | 北京路33号,新临商银行大楼东临,人才规划大厦二楼考试中心证书管理办公室(8609929)。(市直仅受理市直单位和各县区人社局办证业务,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
附件:1.介绍信格式
5.合格人员花名册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