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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整体素质,加强师资力量,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兰考教育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体育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小学教师岗位,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小学体育教师20人,安置到固阳镇、孟寨乡、闫楼乡、南彰镇、小宋乡、许河乡、考城镇、葡萄架8个乡镇。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小学体育教师岗位:
1. 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兰考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体育专业的普通高校师范毕业生, 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未曾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2000年及以前入学的,入学时为兰考县籍的全日制体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兰考县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兰考县教体局网站(www.lkxjtj.gov.cn)、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lankaojiaoyu)、兰考就业网(www.lkjy.gov.cn)、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3日至8月2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振兴路与兰阳北路交叉口)四楼会议室。
3.报名应提供资料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兰考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体育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教体局报名处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证件。并缴纳考务费9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应聘者参加考试必须持与现场报名一致的身份证、准考证,笔试、面试通知中未指定的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共3科,分别是教育教学理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兰考县教体局网站、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另行通知,见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应聘者不得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60分以下的应聘人员不得递补。
因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拟招聘教师人数,致使面试形不成竞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成绩的复核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兰考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体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提出核分申请。核分按有关规定进行,客观题只复核零分或无成绩的情况,主观题和面试成绩只复核分数合计情况。复核后成绩与原先公布成绩不一致的,将复核后的成绩重新公布。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教体局按聘用岗位拟定方案安置到相应乡镇。结果通过兰考县教体局网站、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被聘用人员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的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否则,将其违约情况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和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录用上岗后,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如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资料、弄虚作假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四)应聘者考录后不服从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岗或者上岗后服务期不足3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五)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对应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均与招聘方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县教体局网站、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公示,请应聘者及时登陆查询。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兰考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体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26985489
监督电话:0371-26992781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时间
上午8:00____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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