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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1号)精神,现就我省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士级资格者,同时需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士级资格者,同时需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
凡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提交的专业学历或学位,必须是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一)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设11个市地考点、省直考点和浙江大学考点。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浙江大学考点设在浙江大学医学院,2019年省直考点考务工作委托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承担(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杭州人力社保综合大楼2号楼5楼,电话:0571-85456079)。
(二)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报名;浙江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浙江大学考点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上年度已成功报考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在本次报考填报的信息中,除报考科目以外,其他信息均与上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可按历史考生程序直接网上报名,不需要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系统自动确认后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生成缴费信息,考生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五)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一份(报考“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提交《2019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一式一份);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 在2019年1月10日至1月24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在2019年1月15日至3月1日期间,考生须持《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以各考点公告为准)。
2. “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1月17日至1月3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21wecan.com)通过“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端口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9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2019年1月18日至3月1日期间,考生须持《2019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以各考点公告为准)。
(七)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自2019年起,军队卫生人员报名信息中的证件类型全部使用身份证,证件编号为18位身份证号。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八)缴费方式及标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规定执行,计算机考试:80元/人/科, 纸笔考试:50元/人/科。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至3月19日(“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缴费时间相同),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新增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共计119个专业。
(二)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专业共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其中护理学初级师和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3、368),内科护理中级(专业代码为369),外科护理中级(专业代码370),妇产科护理中级(专业代码371),儿科护理中级(专业代码372)、社区护理中级(专业代码373)共7个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112个专业的4个科目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三)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的“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设置“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报名系统中显示为“专业实践能力”)两个必考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四)自2020年起,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10、212)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四、考试时间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定于2019年5月25日、26日,6月1日、2日8时30分至10时;10时45分至12时15分;14时至15时30分;16时15分至17时45分。
纸笔考试时间定于2019年5月25日、26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
五、准考证打印
2019年5月9日-6月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报考“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的考生于2019年5月9日-2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前3个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二)医疗事故完全或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次年起未满3年;医疗事故次要或轻微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次年起未满1年。
(三)考试时,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者。
(四)经查实收受“红包”等未满1年(不含当年,下同)者,经查实索取“红包”等未满3年者。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六)受卫生行政处罚未满2年者。
(七)其它不符合报考要求的情形。
八、考区、考点报名咨询电话
考区:0571-87567833、87567812
省直考点:0571-85456079
浙江大学考点:浙大及附属医院考生请联系所在医院人事部门
杭州考点:0571-85456079
宁波考点:0574-87295659
温州考点:0577-55570357
湖州考点:0572-2760185、2760197
嘉兴考点:0573-82067603
绍兴考点:0575-88000185、85163360
舟山考点:0580-2555156
金华考点: 0579-89103982
衢州考点:0570-8870308、3081059
台州考点:0576-88536397、88539207
丽水考点:0578-261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