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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代书法”的发生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展开和深化,西方的现代艺术思潮大量地拥进长期封闭的国门,不断地冲击着国人的传统观念,从而引起了思想界、艺术界在文化层次上的反思。加之中日书法交流的日益频繁,日本书法的现代变革,也为中国传统书法的现代转换提供了可参照的案例。在这种历史和文化背景下,一批青年书画家,在部分老一辈艺术家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于1985年10月15日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了“现代书法首展”,并成立了“中国现代书画学会”。这次活动,标志着中国“现代书法”的正式诞生。1986年4月由北京体育学院出版社出版了《现代书法——现代书画学会首展作品选》一书。王学仲先生以《礼赞现代书法出世》题写了序言,王乃壮先生写了《现代书法我谈》作为后记。同年10月中国现代书画学会又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了第二届现代书法展。之后,“现代书法”展览和研讨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展开。
二、“现代书法”的推演:“书法主义”
“现代书法”发展到九十年代,部分现代书家开始对前期创作实践进行反思,分析了创作中出现的问题。在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启发下,于1993年8月18日在河南郑州举办了“首届中国书法主义展”,同时还发表了洛齐的《书法主义宣言》,此次展览活动被评为当年中国书坛十大新闻之一。如果说“现代书法首展”,是激情和冲动的表现,那么“首届中国书法主义展”则是有创作纲领、有目的带有“后现代”色彩的文化行为。正如洛齐在《书法主义宣言》中所说:“书法主义已将他们的行为置身到了整个动荡中的当代文化之潮,以体现现代化之后或之后现代的文化现象。”从这个角度来说,“书法主义”可以看作是八十年代“现代书法”在纵深方向上的推演。九十年代的“现代书法”无疑在“书法主义”观念下得到进一步展开。“书法主义”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现代书法”的代名词。
三、“现代书法”的创作思维模式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的现代社会。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为世界性文化交流构建了新的平台。同时新的文化艺术思潮也时刻冲击着、改变着人们的传统观念和审美习惯。在这样的文化情境下,如何切入当代文化的内核,是传统书法现代转换的关键所在。这是因为长期形成的民族文化心理,是一个比较稳固的结构系统。“现代书法”所呈现的形态和面貌,不可避免的要受到来自民族传统的和西方现代的两方面的追问和评判,任何一方的一相情愿,都是不符合客观现实的。所以,从文化心理的角度看,“现代书法”规范和秩序的建立,离不开创作思维模式的探讨。
本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现代书法”发展历程的浅析,“现代书法”发展的速度是非常之快,整体发展较为完善,为我国书法文化事业注入了源动力。书法,作为有着数千年历史的独特的审美艺术,引发了无数中国人对它的兴趣和爱好,在传统社会里,产生了庞大的书法家群体、涌现出了数量繁多的精品力作。经过数千年的文化积淀,书法俨然成为中国人的一种文化基因,甚至被誉为“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