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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人格精神重建的四个阶段的第一阶段,是以儒家思想中的美学观“中庸”、“和谐”为内核,并偏于汉唐的壮美气。诚如李泽厚在《美的历程》中所论述的:“它们一个共同特征是,把盛唐那种雄豪壮伟的气势情绪纳入规范,即严格地收纳凝炼在一定形式、规律、律令中。”1有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强调情理统一,又注重理性的阶段。”2也及李先生论述的:“从而,不再是可能而不可习、可至而不可学的天才美,而成为人人可学而至,可习而能的人工美了。”这一阶段,从形式到内容得到了严格的规范。若从姊妹艺术的唐诗中可以看到,气势磅礴,音律对仗工整,严格规范。
书法人格精神重建的四个阶段的第二阶段,是儒、道思想兼修的阶段,审美精神转型,由偏于壮美转移到偏于优美,以丑为美,打破了均匀的和谐之美,倡导反中和的狂狷的创作风气。正如宋民先生所论的:“这是一个以情为主的阶段,从艺术本质观,艺术规律论中再现与表现、状物与抒情、形与神、意与法、天资与功夫的结构关系看……第二阶段重主观、主体、表现、抒情、强调神、无意、无法、无资。”这一阶段,是以自我意识为主导,重情尚性。应该说,审美由艺的功能转向人的内在精神3人伦的自觉,强调个性的解放,张扬自我,也及论著所言的“书如其人”。
书法人格精神重建的四个阶段的第三阶段,是有清一代,异族统治下的汉文化,审美精神两次转变,为了加强对汉人的统治,清代统治者又重新强调了“中和之美”的审美思想。当历史发展到二十世纪初,新文化运动的生发,古典主义书风行将终结,随着中国社会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结束,一种新形的审美理念渐在生发。
书法人格精神重建的四个阶段的第四阶段,是当代书法,是多元而散乱的一个书风时期:创作方法多样化,创作形式多样性,个人风格突出化。审美原则的主体精神也已宽泛化和多角化。然而不管怎样,时代为我们提供了这一块土壤、环境、氛围。因此,我们要直面时代,探求它的时代精神与艺术本源。
以上是关于书法人格精神重建的四个阶段。书法,作为有着数千年历史的独特的审美艺术,引发了无数中国人对它的兴趣和爱好,在传统社会里,产生了庞大的书法家群体、涌现出了数量繁多的精品力作。经过数千年的文化积淀,书法俨然成为中国人的一种文化基因,甚至被誉为“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