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报考
  • 备考
  • 政策
短信预约 财税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会计实训:小规模纳税人第三季度纳税申报相关答疑

环球网校·2020-10-15 14:52:06浏览24 收藏9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为方便大家了解分享了“会计实训:小规模纳税人第三季度纳税申报相关答疑”以下介绍小规模纳税人第三季度收入45 4万元,期初结转5万元,如何计算填写申报表?希望涉及到此税务处理的学员注意哦!

我公司是重庆市一家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三季度取得含税收入45.4万元,同时我公司期初结转的扣除项目还有5万元。请问我公司在办理三季度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应当如何计算填写?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你公司在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栏至第7栏依次填报5万元、0万元、5万元、0万元、45.4万元、5万元、40.4万元。在计算填写第8栏时,计算公式中的征收率为1%,第8栏应填写40万元[40.4÷(1+1%)=40]。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写为40万元,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0.8万元(40×2%=0.8),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同时,你公司应当将本期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填报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2020年10月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10月31日距离考试还有几天时间,顺利报名的考生可填写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考试时间,避免您错过考试,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训:小规模纳税人第三季度纳税申报相关答疑,想要获取更多财税处理相关资料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