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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根据《准格尔旗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准党办发〔2019〕6号)精神,计划为旗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110名。其中,疾控中心9名、中心医院45名、中蒙医院35名、人民医院11名、大路医院1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准格尔旗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后,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且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到35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4.报考岗位须满足所报岗位和所学专业相符,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5.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全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专场招聘:到招聘范围内部分医学院校召开专场招聘会,招聘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应聘者需携带《准格尔旗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籍验证报告(应届生)、本人二代身份证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应聘者资格审查结果以及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
2.自主招聘:专场招聘结束后,根据招聘人员短缺情况在用人单位进行自主招聘,应聘者需将《准格尔旗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与毕业证专业相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籍验证报告(应届生)、本人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命名为“应聘医院+应聘岗位+姓名”发送到指定邮箱(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66322103@qq.com;准格尔旗中心医院:1429916649@qq.com;准格尔旗中蒙医院:zhaodima@qq.com;准格尔旗人民医院zqrmyy@163.com;准格尔旗大路医院:zqdlyy@126.com),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应聘者资格审查结果以及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
(二)应聘者参加考试后的加分条件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5分;
2.现临时受聘于准旗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本单位时,临时聘用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每满1年加0.5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超过3分按照3分计算;
3.2019年12月31日之前落户准旗,且至今为准旗户籍应聘人员加2分。
4.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超过5分按照5分计算。加分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6.考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天。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根据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应聘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公布。
2.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通知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应聘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通知。
2.体检工作由旗招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招聘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3.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4.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岗位,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旗疾控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社会保险标准参照企业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执行;旗直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准旗其他考试。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均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公告由旗卫健委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卫 健 委:0477-4886335
疾控中心:高老师13500671753 0477-4212054
中心医院:祁老师13947748005 0477-2273240
中蒙医院:马老师18147859957 0477-4705047
人民医院:张老师13848793057 0477-4926400
大路医院:张老师15047147776 0477-4893669
附件:
1.《准格尔旗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度自主招聘卫生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准格尔旗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度自主招聘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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