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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精选答疑(五)

环球网校·2020-04-28 17:47:02浏览33 收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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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公布,环球网校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精选答疑(五)》大家需要仔细查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报考条件。更多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指南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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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精选答疑(五)

【问】行政法中的执行罚是什么意思?

答:执行罚是间接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他人不能代为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为促使其履行义务而对其科以财产上新的给付义务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处罚款和加收滞纳金。加处罚款是指当事人拒不履行基础决定(即确定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所规定的义务时,行政执行机关依法通过罚款的方式对当事人设定或增加新的金钱给付义务,迫使当事人履行原基础决定的行政执行罚行为。加收滞纳金,是指当事人逾期不交纳税款、规费的,行政征收机关依法向当事人征收具有惩罚性的一定数额款项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问】请问家居装修是否属于加工属承揽合同?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施工方因意外受伤或令第三者受伤, 责任由施工方自负或者负责? 谢谢!

答:此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合同是双方合意即可,可以在合同中做此约定。

【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派出所只有500以下罚款,但现实生活中, 嫖娼什么的都是罚款5000到10000起步的,这不是都是超过500了?

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一款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可知,对于嫖娼行为的处罚是公安机关作出的,而派出所是其派出机构,仅被授权作出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这两者并不矛盾。

【问】政府有强制执行权,书上说有强制执行权不得法院申请执行,但现实生活中,房屋拆迁钉子户,政府一般都是去法院走程序然后由法院强制执行的啊 , 这里不太理解。

答:对于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原则上,一旦被法律授予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该行政机关只能自行执行,而不得主动放弃强制执行权,转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有例外,法律明确授予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但同时也规定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最高人民法院》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由此可知,对于房屋拆迁的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由法院审查裁定是否准予执行。如果准予执行的,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交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政府组织执行,还是由法院强制执行。

【问】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县人民政府有权规定该区域进入紧急状态吗?是《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还是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下能否决定本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答:根据《宪法》第67条和第89条的规定,有权决定紧急状态的机关分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其权限划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其他主体无权决定进入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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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精选答疑(问)》想要了解更多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我们将为您提供官方资讯,及时掌握考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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