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0司法考试热门考点:民事诉讼法之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环球网校·2020-06-17 09:26:14浏览20 收藏6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司法考试改革后客观题分两个批次考试,试卷由原来的三卷改为两卷,根据历年试题内容可知民刑法考点依然是占比最大的,但《三国法》、《商经法》、《理论法》也是备考需要注意的,本期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2020司法考试热门考点:民事诉讼法之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配图

一、2020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执行中止

(一)概念

执行中止是指因某种特殊情形的发生影响执行程序的继续进行,因而暂时停止,待影响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执行。

(二)具体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2020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执行终结

(一)概念

执行终结是指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但因某种特殊情形的发生致使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无必要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二)具体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特殊情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条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2)程序: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合议庭审查核实,经院长批准。

(3)恢复:发现财产后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4)实质:以终结为形式,是一种特殊的中止。

今天的内容是2020司法考试热门考点:民事诉讼法之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想要了解更多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我们将为您提供官方资讯,有需要的话请使用环球网校提供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帮助你更快的获取考试动态。更多备考资料请点击下方免费下载进行获取。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