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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发布,各地纷纷推行配套支持措施,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力求缓解群众生育的后顾之忧。
从假期奖励的政策安排,到真金白银的支持,再到价值观念的引领,一系列政策举措形成了促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见效的推进合力。近日,又有两地传来“惠育”政策喜讯:黑龙江省明确规定每年给予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10日育儿假;陕西省发布生育条例征求意见稿,女职工生育三孩拟获半年奖励假。
黑龙江:每年给予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10日育儿假
近日修正通过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设立育儿假,规定用人单位每年给予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10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据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洪明介绍,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对条例进行修正,有利于为全省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据了解,修正后的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明确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对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实施育儿补贴,并适当向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倾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平等就业,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二周岁至三周岁幼儿托育服务,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陕西:发布生育条例征求意见稿 女职工生育三孩拟获半年奖励假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公布《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等新条款引发关注。
自中央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后,从国家及相关部委到部分地方政府出台实施了多种配套措施予以支持。
10月27日,陕西省的落地政策开始征求意见。陕西省司法厅在相关公告中称,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将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7日。
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奖励生三孩女职工半年假期以及夫妻双方都能享有的育儿假条款格外引人关注。
《征求意见稿》明确,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
除了假期,各地近期还有什么“招”?除了陕西,不少地方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除了假期,有些地方政府甚至拿出“真金白银”奖励生育三孩的家庭。
今年9月,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出台《临泽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在临泽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三岁。
不仅有育儿补贴,还有幼儿园资助、购房补助等。该试行意见明确,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在临泽县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的政府补助,在各中心集镇、屯泉小镇、丹霞康养村等集中居住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3万元的政府补助。
临泽县不是第一个明确给三孩育儿补贴的地方。
此前,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布《攀枝花市发放育儿补贴金实施细则(试行)》,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
深圳则是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要加快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深圳统筹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拓展供应渠道,鼓励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政策扶持推动普惠托育机构、企业自办托育园建设。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推进母婴室建设和管理,提升母婴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广移动母婴室。根据相关目标,到2025年,深圳将实现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社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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