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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2021年黑龙江法考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主观题考试事宜发布

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2021-12-30 15:16:13浏览42 收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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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黑龙江考生注意:《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的通告》已发布,以下是环球网校小编分享的“重要通知:2021年黑龙江法考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主观题考试事宜发布”详细内容。

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的通告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1年第8号)等有关规定,经报司法部批准,现就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主观题考试报名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查询

应试人员可自2021年12月31日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1年第8号),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对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户籍所在的放宽地方,分别为140分、150分和160分。黑龙江省实施放宽政策地方的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交费。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8时起至2022年1月1日18时

应试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报名、交纳主观题考试费,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120元,逾期未确认交费的,不予补报。

(二)报名人员范围。在黑龙江省报名参加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和黑龙江省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以及在黑龙江省工作、生活的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选择在黑龙江省参加主观题考试。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的,应在原客观题报名地进行报名交费,在报名地所对应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名交费,在报名地所对应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三)考试时间。2022年1月8日9:00-13:00

(四)考试方式。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在计算机答题页面上作答。

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五)考区设置。黑龙江省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含鸡西、七台河报名地)、佳木斯、大庆、鹤岗、双鸭山、绥化(含伊春报名地)、黑河和大兴安岭10个考区。在哈尔滨考区设置纸笔考场,选择纸笔答题方式的应试人员在哈尔滨考区参加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2022年1月6日至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其他事宜

(一)应试人员应当于考前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者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参加考试时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具体防疫要求和参考须知将在考前由考区司法行政机关发布。

(二)应试人员应及时了解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抵达考区所在地,以免受到防疫影响而耽误参加考试。

(三)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及时了解考试最新信息。

(四)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将另行公告。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30日

咨询电话:

推荐下载:2021年法考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网友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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