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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考每日一练:民法-股份质押(7.6)

环球网校·2021-07-07 15:32:48浏览12 收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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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司法考试时间也已定,客观题笔试于9月11日、12日分两批次进行,以下是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法考每日一练:民法-股份质押(7 6)”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参加2021年法考的小伙伴,可以开始备考啦。

2021年法考每日一练:民法-股份质押(7.6)

单项选择题

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答案】B

【解析】质押属于担保的一种,本案中的担保关系即是质押关系。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可见质押是依附于债权的,没有债权,质押即不存在,债权是第一性的,质押是第二性的。故选项B正确。

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的行为规则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就单个法律关系而言的,债权关系和质押关系(担保关系的一种)本身都是调整性法律关系,但不能说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如上所说,二者是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关系,即债权关系是主法律关系,质押关系是从法律关系,故D项错误。另外,债权关系与质押关系之间也不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的保护规则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保护性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和修复性,即一方行为违法而由国家权力介入其中,使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得以修复。因此担保关系并非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A项错误。

诉讼关系和股权关系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隶属关系,故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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