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报考
  • 备考
  • 政策
短信预约 财税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会计实操:三部门发文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2022-01-07 13:23:12浏览32 收藏6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提示“三部门发文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为方便大家了解,小编做了如下分享: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1〕49号

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鲜木薯、氯乙烯、航空发动机零件等187项商品至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具体范围见附件。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其他内容继续执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42号)的有关规定。

二、海南省相关部门应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充分评估产业实际需要,引导企业合理使用“零关税”原辅料。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增补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21日

2022年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报名时间未公布,考生填写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2年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提醒,避免考生错过,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操:三部门发文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更多财税热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