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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锤!2022年海南法考将于6月上旬报名

环球网校·2022-02-24 16:18:54浏览47 收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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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考生注意,小编根据往年考试时间安排预测2022年海南司法考试将于6月上旬左右报名,有报考意向的小伙伴现在就可以抓紧时间备考了。为帮助大家了解报考情况,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石锤!2022年海南法考将于6月上旬报名”详细内容,希望帮助到大家。

石锤!2022年海南法考将于6月上旬报名

推荐下载: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考点整理(回忆版)

一、报名时间

2022年海南法考报名时间暂未发布,但每年报名时间都是差不多的(因疫情影响除外),比如2021年法考报名时间定于6月10日-24日,因此小编大胆预测22年海南法考报名时间预计定于6月上旬开展。如果想及时获取公告发布、客观题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主观题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证书领取等重要时间节点短信提醒,考生可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开通后小编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大家。

二、报考条件(参考21年)

(如果想准确判断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可点击报考条件免费查询入口,输入学历等信息即可免费查询)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为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政策要求,2021年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考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考籍)的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并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1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考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1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

(四)报名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每日一练:

(单选题)甲、乙、丙等人经预谋后,从淘宝店购买了某品牌的最新款手机30部,收到手机后拆下手机主板,换上废旧主板,然后利用7天无条件退货规则,将手机退货,从店主处获得全额退款。关于甲等3人的刑事责任,哪一项说法正确(不考虑数额)?

A.就手机主板构成诈骗罪

B.就手机主板构成盗窃罪

C.就手机整体构成诈骗罪

D.就退货款构成诈骗罪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分在于,有无诈骗罪的第三步“对方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处分财物,是指被害人处分财物的占有,也即将自己占有的财物处分给犯罪人占有。换言之,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相同点在于,都是转移占有型犯罪。区别在于,谁实施了转移占有。如果犯罪人实施转移占有,构成盗窃罪。如果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实施转移占有,则犯罪人构成诈骗罪。

题中有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甲调换主板。甲在调换主板时,甲已经买到手机,已经占有手机和主板,此时调换主板不属于对主板的转移占有,不构成对主板的盗窃罪。注意对比:这种调包与在商家面前调包是不同的。例如,甲在商家柜台购买手机,让商家给个手机看看,甲在看手机时,将手机调换,用假手机调换了新手机,将假手机退还给商家,拿着新手机离去。这种行为构成盗窃罪,因为甲拿着新手机观看时,商家没有失去占有,甲只是占有的辅助者,甲没有占有手机。此时甲实施调包,属于转移占有,因此构成盗窃罪。

题中第二个环节是,甲退货。甲拿着装有废旧主板的手机冒充新手机,要求退货。店家不知情,退还了货款。店家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了财物(货款)。甲构成诈骗罪。注意区分:犯罪所得与犯罪工具。题中,甲用装有废旧主板的手机冒充新手机,实施诈骗,想骗取的是退货款,也骗取到退货款。退货款属于犯罪所得。而此时装有废旧主板的手机属于实施诈骗的掩护工具,属于犯罪工具。选项描述的“就……”,是指犯罪所得或犯罪对象,而不是指犯罪工具。就手机主板而言,甲对手机主板的调换,不构成盗窃罪,也不构成诈骗罪。就手机整体而言,装有废旧主板的手机整体,是甲骗取退货款的犯罪工具,不是犯罪对象或犯罪所得。就退货款而言,甲构成诈骗罪,想诈骗退货款(犯罪对象),也骗取到退货款(犯罪所得)。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以上为“石锤!2022年海南法考将于6月上旬报名”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我们将为您提供官方资讯,如有需要的话请使用环球网校提供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帮助你更快的获取考试动态。备考2022年法考的同学可点击文章尾部“点击免费下载”及右侧“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资料下载”可免费下载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还可下载2022年模拟试题解析与热点案例分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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