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人力资源部解除劳动合同之
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备考中有些知识点的掌握如果不是太清楚,可以选择预约一下免费的直播课,跟随老师学习,让你的复习备考事半功倍哟!快来预约吧!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以上是环球网校编辑整理的人力资源部解除劳动合同,更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精华资料,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