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关于全面推进老年助医陪诊服务的方案》已由上海市民政局会同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消保委等单位联合印发, 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方案确立了分步推进目标:2026年搭建服务网络,2030年实现服务充分规范供给。以下为政策要点及市民关心问题的集中解答。
老年助医陪诊服务是指陪诊服务机构安排专业陪诊师陪同老年人至医疗场所并协助接受医疗诊治的活动。
具体内容包括陪同就诊、代办挂号缴费取药等就医手续、协助医患沟通、就诊中心理慰藉,以及诊后依医嘱用药提醒等。
服务对象明确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且不限户籍,外地来沪就医的老年群体同样可以按需购买服务。

市面上以“陪诊”名义开展活动的机构较多,方案所指的“老年陪诊服务机构”有两类:一是养老服务机构,二是以老年助医陪诊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机构,两类均需配备不少于5名专业陪诊师。
主营业务为老年助医陪诊的新设机构,可参照《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登记与备案管理办法》向所属区民政部门备案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后续方可享受养老服务机构相关政策。
各区民政局将在官方渠道公布备案机构名单。黄浦、长宁、浦东等区已开发陪诊服务线上平台,支持在线预约。市民也可前往就近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助餐点、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养老顾问和社区志愿者对接陪诊资源。
陪诊师资质方面,正规从业人员上门时佩戴由上海市养老服务和老龄产业协会统一颁发的陪诊师身份牌,牌面载有证件照、证书编码及发证单位信息。持牌即表明该人员已通过老年助医陪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具备上岗资格。
方案明确要求陪诊服务机构结合养老服务现有项目收费情况和老年群体消费能力、消费意愿合理定价,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标准须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做到明码标价。
对于低保、低收入等困难老年人,支持各区将陪诊服务纳入养老服务补贴范围,部分区、街镇还通过购买服务为高龄、独居等特定对象提供普惠性陪诊服务,或借助社会公益慈善资源给予经济困难老年人资助。具体政策可向所在区民政部门咨询。
方案明令禁止陪诊服务机构及陪诊师借陪诊名号开展违规加号、贩卖号源等超出服务范围的行为,对不当获利和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如遇服务不满意或发生纠纷,可按以下途径维权:按服务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向上海市养老服务和老龄产业协会投诉或申请调解;向各级消保委求助;向区民政局或卫健委投诉;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陪诊服务机构须在服务前与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责,同时鼓励机构为陪诊师和老年人购买相关保险。
陪诊师职业面向符合就业年龄的所有人员开放,特别欢迎具有护理、医疗、康复、医药、社工等专业背景或相关从业经历者加入。点击>>测测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入门流程为:首先接受专业培训(培训机构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便民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查询”板块或随申办查询),完成培训后向上海市养老服务和老龄产业协会报名参加老年助医陪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核通过取得证书后,加入陪诊服务机构,由机构统一申领身份牌后上岗服务。

养老服务机构的护理员、护士、老年社工、养老顾问等从业人员通过考核后同样可提供陪诊服务。
到2026年底,全市各区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助医陪诊工作机制,搭建完善服务网络,发展一批达标机构,培训一批合格陪诊师;到2030年底,全市老年助医陪诊服务实现充分供给与规范化发展,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各区民政部门将依托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阵地,发动养老顾问、社区志愿者开展宣传对接;同时借助各类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助医陪诊信息化服务与监管系统,科技赋能服务开展。
各有关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市民政局统筹协调并推动将陪诊纳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各区民政部门会同卫健等部门整合辖区资源,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各区民政局咨询电话可登录上海市民政局官网或随申办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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