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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相关政策

环球网校·2020-09-30 08:38:50浏览164 收藏49
摘要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结合本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编辑推荐:官方:2020年全国各省一级消防工程师凭证领取补贴政策!

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更好地稳定就业岗位,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7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文件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截止申领之日,职工和职工所在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

费且累计缴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可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由参保企业为职工统一办理申报手续。

二、职工或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时,需填写《晋中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见附件)一式四份,由市、县(区、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本人和申报企业各执一份。

三、市、各县(区、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企业报送资料,通过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对申领者资格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企业所在市、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四、市、各县(区、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失业保险市级统筹业务流程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由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直接发放给职工本人。

附件:《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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