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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相关政策和规定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下相关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另外初始注册逾期的也需要进行继续教育。
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方式和地址
网络教育网址:www.ceca.org.cn/ 进入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系统,按照系统通知和要求进行报名缴费和学习。
点击查看:造价师继续教育2018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