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提供应税劳务
|0·2013-03-06 09:05:32浏览 收藏
(二)提供应税劳务
主要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两类,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2.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注: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