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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二级建造师考试分为基础科目与专业实务,《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每个二级建造师考生的必考科目,掌握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考点,对于知识点的融会贯通至关重要。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特地整理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本文为“二级建造师法规2Z2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知识要点”, 希望能助各位二级建造师考生一臂之力!
2Z2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一、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 | 制定机关 | 表现形式及示例 |
1、宪法(典) | 全国人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2、法律 (狭义) |
全国人大(基本)及其常委会(一般) | 《民法通则》《刑法》《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 《XX法》 |
3、行政法规 | 国务院(中央政府、最高行政机关)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条例》 |
4、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 省级、省会市、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 《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XX省/市XX条例》 |
5、部门 (部委)规章 |
国务院组成部委、直属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部门)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XX行业XX规定/决定/办法》 |
6、地方政府规章 | 省级、省会市、较大市人民政府 |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 《XX规定/决定/办法》 |
二、法的效力层次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至上 |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 |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
新法优于旧法 |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
法的效力层级 | 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 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
法的效力层级 | 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 2、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与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制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国务院部门)与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
【真题】
1、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2011年】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2012年】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司法解释
【答案】B
【解析】我国规范性文件名称是有规律的。
3、下列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 )。【2012年】
A.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B.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C. 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 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
E. 国务院各部委
【答案】AC
【解析】省级、省会市、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4、下列规范性文件中,效力最高的是( )。【2010年】
A. 行政法规
B. 司法解释
C. 地方性法规
D. 行政规章
【答案】A
【解析】一般公式为:
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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