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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二级建造师实行考后审核(附审核资料)

环球网校·2018-03-16 11:48:42浏览3436 收藏687
摘要 3月16日广东省开通了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今年广东二建依旧实行考试审核,为方便各位考生报名,小编整理了2018年广东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相关内容,本文2018年广东二级建造师审核资料

2018年广东二级建造师实行考后审核(附审核资料)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资格复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资格复核工作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省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考试成绩公布后,接收全科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材料并复核。具体复核时间以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7。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8),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下载:

4、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docx

7、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docx

8、代办委托书.docx

附件4

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37605711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020-83543605
深圳市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0755-88100099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市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新美路2号)培训楼2楼 0754-88329783
韶关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大厅 0751-8607083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3687298
梅州市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128459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0660-3393252
东莞市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 0769-22203889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70、71号窗 0760-89817153
江门市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0750-3873700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
阳江市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七楼 0662-3165253
湛江市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0759-3119313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0668-3916623
肇庆市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0758-2271231
清远市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 0763-3366674
潮州市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市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0663-8233640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0766-8818280

附件7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6.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报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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