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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建造师证书可抵个税,你申报了吗?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开始实施。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中继续教育专项扣除里明确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包括一、二级建造师证书)。
具体申报退税流程如下:
第一步:首先需要在应用商店里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其次,没有填报2019年获得证书信息的需要先填报信息--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选择我要办税。
第二步: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2019年考的证,年份就选2019年,按要求填报即可)。
第三步:填报完成即可申请退税。
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需要补税的请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年收入不超过12万可免个税汇算清缴。
其中一种是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举个例子:学员A于2019年6月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并且通过考试,证书于2019年9月30日颁发。那么学员就可以在今天个人汇算时填报证书编号,并且申请退税。
注意:证书颁发日期必须是2019年的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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