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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计算。
A.不再
B.重新
C.继续
D.单独
参考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2、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 )计算。
A.继续
B.重新
C.不再
D.累计
参考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四、物权法
1、对他人所有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为( )。
A.所有权
B.他物权
C.用益物权
D.担保物权
参考答案:C
解析: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权利称为( )。
A.所有权
B.抵押权
C.用益物权
D.担保物权
参考答案:D
解析:担保物权,是指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都是担保物权。
3、担保物权不包括( )。
A.质权
B.留置权
C.企业经营权
D.抵押权
参考答案:C
解析:担保物权,是指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都是担保物权。永佃权是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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