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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北京市)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许可时限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20个工作日;
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许可机关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区县建委受理、初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复审、决定。
办理指南 办理地址及电话
受理方式 网上提交,书面受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流程:
:
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 “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或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初始注册提交:
1、《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6、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书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
聘用企业将审核后的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区、县建委。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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