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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某高校新建一栋办公楼和一栋实验楼,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建筑檐高48m;实验楼六层,建筑檐高22m。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1)电梯安装工程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2)保温工程保修期为10年。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总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办公楼采用1台塔吊:在七层楼面设置有自制卸料平台;外架采用悬挑脚手架,从地上2层开始分三次到顶。实验楼采用1台物料提升机:外架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监理工程师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要求总承包单位单独编制与之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上报。
事件二:实验楼物料提升机安装总高度26m,采用一组缆风绳锚固。与各楼层连接处搭设卸料通道,与相应的楼层接通后,仅在通道两侧设置了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进料口处仅设置安全防护门,且在相应位置挂设了安全警示标志牌。监理工程师认为安全设施不齐全,要求整改。
事件三:办公楼电梯安装工程早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完,提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总承包单位未参加。验收后电梯安装单位将电梯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整体工程完成时,电梯安装单位已撤场。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总承包单位参与进行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事件四:总承包单位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还提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中保温工程保修期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承诺保修5年。建设单位以《工程质量保修书》不合格为由拒绝接收。
问题:
1.事件一中,总承包单位必须单独编制哪些专项施工方案?
2.指出事件二中错误之处,并分别给出正确做法。
3.指出事件三中错误之处,并分别给出正确做法。
4.事件四中,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做法是否合理?
【答案】
1.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办公楼专项施工工程:塔吊安装工程、自制卸料平台安装、悬挑脚手架安装、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实验室施工工程:物料提升机安装工程。
2.
(1)错误之处:实验楼物料提升机安装总高度26m,采用一组缆风绳锚固。正确做法:物料提升机采用不少于2组缆风绳锚固;
(2)错误之处:仅在通道两侧设置了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正确做法:在通道两侧设置防护栏和挡脚板,各层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
(3)错误之处:地面进料口处仅设置安全防护门,且在相应位置挂设了安全警示标志牌。正确做法:地面进料口处仅设置常闭型安全防护门,相应位置挂设安全警示标志牌。
3.
(1)错误之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总承包单位未参加。正确做法:总承包单位应该参加;
(2)错误之处:验收后电梯安装单位将电梯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正确做法:电梯安装单位应将电梯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同一汇总移交给建设单位,再由建设单位上交给城建档案馆;
(3)错误之处: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总承包单位参与进行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正确做法:电梯安装工程的分包单位应该参加质量验收。
4.总承包单位做法不合理。理由合同规定了保温工程保修期为10年,提交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中保温工程保修期也要是10年,《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承诺保修5年是最低要求。
建设单位做法合理。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中保温工程保修期少于10年,不符合合同标准可以决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