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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2008〕38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事局、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6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考4科)报考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报考条件
对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元月5日9:00―元月14日16:00。 (二)资格审查时间 省直报名点资格审查时间为2009年元月5日―元月15日16:00 (双休日除外)。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省直缴费确认时间为2009年元月5日9:00―元月16日16:00。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09年5月18日―5月22日 (五)考试时间 2009年5月23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009年5月24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六)各地于2009年2月26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四、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 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一)首次报考全科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职称证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报考全科人员,经省职改办(委托省人事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查(盖章),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考生须办理中国工商银行或招商银行网上支付卡)。
市州以下报考全科人员,经市、州、直管市、林区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缴费(见市州安排)。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报考全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通过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见市州安排)。
(三)免试部分科目人员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新老报考人员,均须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职称证、监理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监理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免试部分科目手续。省直报考人员,经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盖章),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直管市、林区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见市州安排)。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查询。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四)报名点的选择
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名点时,可自愿就近选择。武汉城区有省直和武汉市两个报名点:省直报名点在武昌(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1号楼),武汉市报名点在汉口(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
五、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及办证,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国籍地区等信息。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21.监理工程师 | 4.考4科 | 01.监理工程师 |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2.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3.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
4.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
2.考2科 | 01.监理工程师 | 3.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
4.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六、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七、考点设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安排考区。
八、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
各地人事、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设考区的市州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湖 北 省 人 事 厅 湖 北 省 建 设 厅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