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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我省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人事考试部门组织实施。
(三)阅卷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阅卷评分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共同组织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8、9日两天。请各市按《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0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点考场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确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与管理模式
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当年全部应试科目通过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与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各地在进行监考人员培训时,请告知监考人员提醒应试人员在主观题作答前认真阅读专用答题卡首页注意事项,并按相关要求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并在考试时严格检查。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
六、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考试报名工作从2009年12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各地报名网址可登陆www.jsrsks.com.cn进行查询。
驻宁的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具体情况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51868924。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所在市的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将有关报考材料送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查,地点: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5105室,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
(三)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只需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四)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4月28日起,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其他
(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全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和考前辅导的各项管理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各市建设部门在报名的同时应做好教材的征订和考前辅导的收费工作。具体事宜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51868924。有关考务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9。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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