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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3号)规定,为切实做好重庆市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11日─2010年1月6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0年5月8日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010年5月9日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㈠ 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㈡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程满1年。
㈢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科目代码表
专业 | 专业代码 | 类别 | 类别代码 | 科 目 | 科目代码 |
监 理 工 程 师 |
01 | 免试类 | 2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3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4 | ||||
全科类 | 4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1 |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2 |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3 |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4 |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应试人员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
㈠ 提交考试报考信息。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各项内容(应试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试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应试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相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职称名称、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报考类别、科目等信息和联系电话),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试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6868811、86868821、86868815.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的请电话咨询86868838、86868837。
㈢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应试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㈣ 网上缴费。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2009年12月11日─2010年1月8日)进行网上缴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7元,新考生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续考生不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2010年5月1日至9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㈥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成绩。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及报考文件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含免试考生),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
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办理证书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停考2年。
㈧ 跨省转考到我市报名的考生,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无效。
㈨ 续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档案号,上年度已考过的科目不能重复报考。
六、考场设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征订
㈠ 考试教材征订考生可到重庆建兴书店购买(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㈡ 培训,联系电话:010-82326699 / 4008105999。
八、其它有关事项
㈠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免试)考试的考生,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方能办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㈡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㈢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㈣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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