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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我市首轮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对象为: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含公办学校编外聘用合同教师、代课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职教中心)、电化教育机构(含教育资源配置中心、仪器站)、教育督导室、招考办、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市直学校(单位)教师的定期注册工作由学校所在的鲤城区、丰泽区等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其中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学校可委托鲤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洛江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的规定范围全面实施定期注册,其中福建经贸学校教师纳入洛江区注册机构申请首次注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教研机构向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中小学教师注册申报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我市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1日至21日。现场确认工作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把关,将根据教师资格证书、师德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对教师是否具备注册条件进行审核,并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的信息及提交的申请材料逐一进行核实确认。教师资格申报须通过初审、复核、终审、注册等环节,注册工作将于12月中旬结束。
市教育局重申,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严肃纪律,保证质量,按规定,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教师资格视情况认定为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申请人使用伪造的教师资格证书,按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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