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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工作的公告
各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我区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已经完成网报、体检、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证书编号工作。现就证书发放工作公告如下: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一、邮寄送达
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可邮寄送达,现场不予发放。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的邮寄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2. 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我们将在现场发放之后,将证书移交邮政部门进行邮寄。中国邮政部门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3. 教师资格证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4. 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二、现场集中发放
1. 集中发放时间
2021年7月26日至7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 集中发放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小学(地 址:雁塔区长安南路396号)。
3. 集中发放有关要求
①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②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③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a.委托书原件一份(交雁塔区教育局留存);
b.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受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雁塔区教育局留存)。
不能在集中发放期间领取的,可在发证后一周内到雁塔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也可电话预约领取。雁塔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一号楼四楼,联系电话029-8538128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1.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
2.教师资格证领取委托书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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